呼和浩特市城市副中心供热管网及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B1500002024080101001
1、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副中心供热管网及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核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建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市副中心供热管网及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
2.3计划投资:13192.48万元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①现状供热管网及户内改造部分:部分市政道路供热管网改造提升部分:改造提升一次供热管网,管径DN150-DN600,总长度约2×9280米;改造提升二次供热管网,管径DN200-DN250,总长度约2×1200米;如意园小区、光伏小镇区域、丰华3座换热站范围内的二次供热管网维修改造;村改居小区、爱迩电子厂宿舍楼室外二次管网、室内入户立管及暖气管道维修改造;7座换热站(丰华1#、2#、3#、华耀、公租房、2号站、8号站)装修翻新;暖气维修;
②厂站设施部分:改造换热站1座(光伏小区回字楼换热站);新建热网集中控制中心1座;新建换热站9座(包括宏昌换热站、中意兴换热站、双奇换热站、阿特斯生活区换热站、中心校换热站、国道1#换热站、国道2#换热站、国道3#换热站、国道4#换热站)。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计划工期:31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
备注:具体开、竣工日期在合同中约定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要求。
2.8.2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2):
3.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含)及B类以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5企业信用:
3.5.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5.2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无行贿行为记录网页截图,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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