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山钢余热民生与渔业融合利用综合智慧能源EPC项目经理部管材采购
公告
采购编号:ZTSSJ-YRWZ-2024-026
1.采购条件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山钢余热民生与渔业融合利用综合智慧能源EPC项目经理部现采购施工需用型钢,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管件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片区,利用山钢(日钢作为备用)余热资源,从厂区出线,沿着沿海路向北敷设,沿着老沿海路、厦门路、马家村、李家村、桥东头村、刘家湾赶海园等,埋设约35公里供热管网,配套换热站、加压站、直热机、换热器、水泵等设备,设置零星设备及管网。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管件,具体内容见报价人须知附表1:《采购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2产品质量:报价物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时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3.1.3履约信用:材料供应商、所选品牌(生产厂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1年内不存在由于质量、违约、违规等;近一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3.1.5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1.6接受代理商报价。当代理商报价时,所有关于生产厂家的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对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同样有效。
3.2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公告时间
4.1本次采购公告时间为:2024年08月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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