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乌达区供热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华电主管网支线工程)施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乌海市乌达区供热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华电主管网支线工程)施工项目
2、中标(成交)候选人:
第1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 | 证号 | D215102465 TS3815222-2026 | ||||
投标报价 | 9932667.27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2025年5月28日开工,2025年8月30日竣工,总工期9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安全员 | 施工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造价师 |
姓名 | 王林 | 樊佃喜 | 吕海燕 | 史丽娟 | 王峰 | 张海涛 | 冀宝平 | 陈霞 | |
证号 | 蒙21571895739 | 20232007234 | 蒙建安C2(2024)0019289 | 0152310400005000024 | 0152210900005000038 | 0151711191517000669 | 0151811491518000296 | 建[造]24231500000114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兴和县兴旺角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2、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污水管网、泵站、道路更新改造二期工程二标段; 3、武川县东区城镇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批)施工六标段; 4、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5、呼和浩特市回民区2023年海绵城市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工程施工二标段; 6、乌拉盖管理区五十二产业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标段(供热、给水、中水工程); 7、赛罕区2023年丁香东三街(展览馆东路-丰州南路西三路)新建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设施工程; 8、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市政道路改扩建建设项目五标段; 9、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耿家营四路(振兴大街-乳业大街)(土默川-银河北街)管网及道路扩建工程EPC总承包。 | ||||||||
企业填获得的荣誉 | 1、万锦小学工程荣获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参建内容:室内装饰工程; 2、包头师范学院综合教学实训楼工程荣获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参建内容:安装工程; 3、金宇生物科技产业园区一期项目A11#P3动物房及国家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项目经理:王黄金)被授予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4、呼和浩特市如意总部基地土地整理项目第六区块施工第一标段(项目经理:潮鲁蒙)被授予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5、内蒙古煤田地质科技研发中心(项目负责人:郭永军)被授予 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6、包头师范学院综合楼教学实训楼建设项目工程(项目负责人:王金珠)被授予2021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7、赛罕区南门外小学二分校(办公楼)(项目负责人:郭耀峰)被授予 2021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8、乌兰浩特市河东小学建设项目(白鹭学校)(项目负责人:王少强)被授予2021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9、内蒙古大学实验楼A座(项目负责人:孙万臣)被授予 2022年度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10、万锦小学(项目负责人:郭德钧)被授子2022年度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11、乌拉特前旗供电分局和变电运行一处生产运行检修楼建设项目被评为二〇二一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12、乌审旗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被评为二〇二二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 ||||||||
投标承诺 | 一、我公司拟派往乌海市乌达区供热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华电主管网支线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王林(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中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签订合同之日,其他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之日)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我公司对拟参与的乌海市乌达区供热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华电主管网工项目(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做如下承诺: 1、我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我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3、我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2级安装)。 4、我公司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我公司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信誉要求: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投标承诺:(1)我公司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3)我公司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8、我公司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 9、投标有效期:90天。 10、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承诺: (1)我公司中标后,资格审查申请书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所需人员、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到位。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我公司不更换上述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我公司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2)我公司不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3)我公司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并补偿招标人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4)工程施工期间,我公司有挂靠包及违法分包等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1、农民工工资支付:我公司中标后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非法使用农民工,或者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建工(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12、实名制相关内容: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按乌建局政字【2022】107号《关于印发《乌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执行。 13、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下浮 1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根据关于印发《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介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十四条及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价为计算基数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我公司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14、我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投标承诺: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中第5条的规定。 16、本项目投标文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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