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2024年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设计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5 09:00至2024-06-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研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肃宁县武垣西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石纺路中土国际大厦H1-205室 |
邮编: | 06235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梁科长 | 联系人: | 刘佳琦 |
电话: | 0317-5033017 | 电话: | 0311-86838035、1803212608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eiyanhui@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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