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换热站维修改造及分户工程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100G240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换热站维修改造及分户工程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一般国债,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30%;一般国债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换热站维修改造及分户工程项目-监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
2.3建设规模:一标段:宏伟小区400环、宇轩15#楼地下室、校园小区2B栋楼,宏伟7#楼车库、药六家园3#楼地沟、哈一机828栋车库、哈一机四区、宏伟社区、哈一机老八区、宏伟2#楼至戒毒所、教育红河808-2、宇轩3#楼地下室、宇轩4#楼地下室、宇轩B栋、康复街20#、教工街锅炉房、宇轩7#楼地下室等外网改造。宏伟小区2栋、宏伟小区4栋、教工49栋、教工53栋、教工55栋、体育小区5栋等分户外网改造。体育小区5栋、宏伟小区2栋、宏伟小区4栋、教工49栋、教工53栋、教工55栋等分户改造。松电C3栋、松电老6#楼、松电老8#楼、哈一机进步小区820栋、哈一机进步小区836栋、哈一机进步小区822栋、生活汇C3栋、 生活汇C2栋、宏新街7#区政府楼、药六家园3#楼等已分户楼栋立厅管改造;涉及改造供热面积34.657万平方米,最大管径DN350。换热站维修改造。三棵小区5栋、南直小区4栋、龙江15栋、龙江07、08栋、梧桐郡售楼处、三棵家园、三棵热力站内、三棵小区3-4栋、三棵小区9栋、三棵家园1-4栋、祥泰8栋、祥泰9栋等外网改造。宇轩13#楼、宇轩14#楼等分户外网改造。宇轩13#楼、宇轩14#楼等分户改造。南直4栋、南直小区5栋、三棵小区3栋、三棵小区4栋、三棵小区5栋、龙江小区19栋、龙江小区9栋、龙江小区23栋、水利小区1号楼等已分户楼栋立厅管改造。涉及改造供热面积47.21万平方米,最大管径DN250。
二标段:红河小区502栋、红河小区505栋、红河小区713栋、红河小区712栋、水泵厂小区2栋、水泵厂小区3栋、水泵厂小区4栋、红河小区808栋、红河小区602栋、红河小区604栋、红河小区606栋、红河小区711栋、红河小区511栋、红河小区804栋、红河小区501栋、红河一街区、新乐20、21、27主线、新乐20号楼、红河一街区7号楼主楼、红河一街区10号楼、菜站新楼等外网改造。红河小区809栋、红河小区801栋、红河小区512栋、红河小区501栋等分户外网改造。红河小区809栋、红河小区801栋、红河小区512栋、红河小区501栋等分户改造。新乐小区7栋、新乐小区11栋、新乐小区16栋、新乐小区17栋、新乐小区24栋、新乐小区27栋、新乐小区28栋、新乐小区29栋、新乐小区30栋、新乐小区32栋、新乐小区3栋、红河一小区1号楼已分户楼栋立厅管改造。涉及改造供热面积46.81万平方米,最大管径DN250。桦树家园1-4栋、南棵绿荫65-2栋、南棵绿荫40栋、南棵绿荫41栋、桦树家园4号楼、桦树家园3号楼、南棵绿荫64栋、水利小区1号楼、水利小区8栋、水利换热站、十字商业街D栋、桦树小区4栋、大方里小区101栋、大方里小区201栋、大方里小区227栋、大方里小区105栋、大方里小区214栋、大方里一街区商委、教师、航运主线、拓展1街区大方里小学、大方里小区115栋、大方里小区102栋-103栋、大方里小区208栋1-2单元、大方里一街区113栋主地沟DN150等外网改造。大方里小区213栋、红河一街区刀剪楼等分户外网改造。大方里213栋、红河一街区刀剪楼等分户改造。平湖6号、平湖5栋、南棵绿荫33栋等已分户楼栋立厅管改造。涉及改造供热面积57.07万平方米,最大管径DN350。
2.4招标范围: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换热站维修改造及分户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10日,总工期:43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141179.00元;二标段:129602.1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4年02月到2024年04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3〕290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6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1日08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08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9.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1.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桦树街59号
联 系 人:刘函
电 话:0451-57867917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吕慧
电 话:18946075688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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