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城区二次管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四标段
· 2023-12-21
高邑县城区二次管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四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邑县城区二次管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已由 高邑县行政审批局 以 高审招标核【202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香榭丽舍和电力小区、和泰花园、文华苑、银苑小区、医养院和祥和家园雨污水、给水、消防管网的提升改造及部分供热管网、燃气管网提升改造同时对破损路面进行恢复,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对以上内容进行监理。(负责施工六标段和七标段工程监理)。2.2建设地点:高邑县。2.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期结束止。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2.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6本项目最高限价:4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 :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同一标段的投标。监督单位:高邑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4011291。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接收异议渠道和方式:(1)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冯宏磊 0311-85625151(2)本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3)电子邮hebeihonghua@163.com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1 00:00 至 2023-12-2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1-11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鸿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兴华路 97 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新石南路交口汇龙国际1号楼1124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杨亚磊 | 联系人: | 冯宏磊 | 电话: | 0311-84031228 | 电话: | 0311-85625151 | 传真: | 0311-84031228 | 传真: | 0311-85625151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honghua@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503720010400185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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