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汽)管网工程二期施工-劳务用工采购(第二批次),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汽)管网工程二期施工-劳务用工采购(第二批次)
2.2采购编号:LY-2025-103
2.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支架焊工 | 工日 | 270 | 暂定每天6人,详见图纸 |
2 | 下料工 | 工日 | 270 | 暂定每天6人,详见图纸 |
3 | 顶管工 | m | 500 | 详见图纸 |
2.5施工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开发区
2.6计划工期:暂定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9月10日(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提前或延迟)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8最高限价:人民币385200.00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至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事业单位和自然人不适用)。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采购活动。
3.7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对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不允许分包。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2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15日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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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汽)管网工程二期施工-劳务用工采购(第二批次)询比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