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管网热源整合(互联互通)工程(二期)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二次)
招标编号:QTSJ0900G24110704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七发改【2023】9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七台河市源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管网热源整合(互联互通)工程(二期)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二次)
2.2建设地点:桃山区、茄子河区
2.3采购需求:
(1)新建换热站数量1座,供热面积144万平方米;
(2)扩建热网一级网管径DN1100,沟长约200米;
(3)扩建热网一级网管径DN900,沟长约430米;
(4)新建热网一级网管径DN600,沟长约280米;
(5)新建热网二级网管径DN800,沟长约400米;
(6)新建热网二级网管径DN250,沟长约20米;
(7)新建换热站房建,占地面积约720平方米,建筑结构两层;
(8)相关附属设施
等内容相关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72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带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同时还应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作为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带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4投标人须查询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时间内)。
3.5投标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时间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进行用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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