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子长市供热管网提升改造及新建锅炉房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井盖)询价公告
号:ZT1102-XJ-2024-456
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子长市供热管网提升改造及新建锅炉房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0月09日下午18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墨球铸铁井盖 | Φ600 | 承载力C250 | 套 | 6 | 子长市城西区 | 根据项目要求 | 印热力字样 |
2 | 墨球铸铁井盖 | Φ700 | 承载力C250 | 套 | 30 | 子长市城西区 | 根据项目要求 | 印热力字样 |
3 | 墨球铸铁井盖 | Φ700 | 承载力D400 | 套 | 84 | 子长市城西区 | 根据项目要求 | 印热力字样 |
4 | 隐形井盖 | 660mm*660mm*100mm | 承载力C250 | 套 | 6 | 子长市城西区 | 根据项目要求 | 201不锈钢、钢板拼接(单开) |
5 | 隐形井盖 | 770mm*770mm*100mm | 承载力C250 | 个 | 30 | 子长市城西区 | 根据项目要求 | 201不锈钢、钢板拼接(双开) |
合计 | 156 |
二、项目简介:
1.工程名称:子长市燃煤锅炉淘汰供热管网提升改造及新建分布式燃气锅炉房项且(二期)
2.工程地点:子长市城西片区
3.工程内容:安定路(铁路-安兴街)、长兴街(安定路-中山桥)、广安街(万兴街安兴街)、广安街(红彦路-万兴街)、秀延街(学校-安兴街)、万兴街(广安街-秀延街)万兴街(安定路-广安街)共计7条路下的热力一级网和二级网进行老旧提升改造,管径DN200~DN600,长度约3.2km。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公告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项目所用检查井采用固定价结算,合同期间不作任何其它调价。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揭榜制制度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
5.1点数检尺验收,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在甲方指定验收地点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对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实际验收以抽样检测合格进行确认。
5.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乙方及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并由甲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乙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5.3甲方抽样复测以甲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6.1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原则上应与乙方所开具发票上载明的银行账户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100%货款,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2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6.3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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